自從大學時候上過一門法律相關課程後我對於法律便多了些認識
雖然這是一門主要討論青少年相關法律的課程
但這位老師帶給我許多對於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
也另我更尊重與學習法律
基本上法律可以用來維護人民的權利
規範人們去遵守既定的定律
推動人民去趨向某種規律
法律是人所訂定的
如果訂定的不嚴格
自然容易發生許多爭擾
但惡法亦法
如果不去遵守不去尊重不願依照法律所規範的方式去修改法律
那就不叫做法治了
因為法律不被尊重無法去治理這個社會
當然法律的制定後還是可以有許多的解釋
但基本上怎麼解釋都必須符合法律這才行
最近看過一部電影叫做"老闆我最大"
這是一部北歐的作品
敘述一位公司創辦人虛構了一位大老闆
每每發佈公司命令時便稱來自大老闆的命令
這讓他可同時扮演白臉與黑臉
當他決定想把公司賣掉的時候,對方要求要與老闆協商
因此他找來一位演員扮演老闆的角色
謹慎又擅長合約的他並與演員簽妥合約
故事的最後演員促使他改變了想放棄出售公司
但演員卻因為創辦人搶走了他的舞台,在這齣扮演老闆的戲中
而猶豫該怎麼繼續演下去
想買公司的人說了一句話,他不在乎對面的是誰,只要他持有授權書
這是什麼,這就是法律
現行的公投是怎麼樣的法律
我一點也不喜歡
雖然我無法詳細地解釋這些條文,但顯然地是各很鳥的法規
即便這是經過政黨協商後修改出來的法律
那這就是遊戲規則
抵制自己創造出來的遊戲規則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這是告訴別人自己是笨蛋嗎
另一位笨蛋居然寫下一句莫名奇妙的問句,跟問別人他是不是笨蛋沒什麼兩樣嘛
但認不認為他們是不是笨蛋該由我自己決定,這是遊戲的規則,這是法律
2 則留言:
丫咧...原來你是在批判現行的政治丫,嘖嘖...我看你出來選好了,我一定會投你一票的,把那些笨蛋全都電的暈暈的,才不會出來亂說話不做事...加油加油加油~
我去設新密碼了,所以回來跟你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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